武大国教函[2016]93号
武汉大学国际学生
申请办理居留延长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 申请居留许可延长的条件
1、在学习期限内,居留签证到期,本人尚未完成学业;
2、学习期限已到,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需要继续学习;
3、学习期限已满的交流生或普通进修生,交流生经该生所在学校同意延长;
4、学业到期,继续攻读更高学位;将进入专业学习的国际学生新生因故未及时领取JW201(202)表或因故不能按期回国的毕业国际学生?
第二条 办理申请居留许可延长的方法
1、符合“申请居留许可延长的条件1”的学生:
(1)前往国际教育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办理学习证明;
(2)前往国际教育学院综合办公室(后勤)办理有关住宿手续(校外住宿的学生需持住房管辖派出所出具的《国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3)前往国际教育学院来华留学办公室办理居留许可延长手续。
2、符合“申请居留许可延长的条件2或3”的国际学生:
(1)国际学生在居留许可到期前10天到国际教育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1105室)领取居留许可延长申请表;
(2)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在申请表上填写意见;
(3)国际学生到综合办公室(后勤)办理有关住宿手续(校外住宿的国际学生需持住房管辖派出所出具的《国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到来华留学办公室(1111室)办理相关手续);
(4)国际学生到国际教育学院财务室(1102室)交纳申请居留许可延长期间所需费用;
(5)办理完结以上手续后,国际学生需前往来华留学办公室(1111室)办理延长签证手续?
3、符合“申请居留许可延长的条件4”的国际学生:
(1)前往国际教育学院综合办公室(后勤)办理有关住宿手续(校外住宿的学生需持住房管辖派出所出具的《国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2)前往国际教育学院来华留学办公室(1111室)办理延长手续,居留许可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月?
第三条 居留许可到期且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造成居留许可逾期情况,后果由国际学生本人自负?
第四条 本办法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