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2014年武汉大学 毕业生就业服务方案
来源: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14-12-10

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2014年武汉大学 毕业生就业服务方案

为充分发挥政府人才服务机构政策服务优势,积极配合武汉大学做好201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为毕业生提供方便、快捷的档案、户口、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等校内“一站式”服务,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2014年武汉大学毕业生就业服务方案如下:

一、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单位不能接受档案、人事关系;准备出国留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创业或准备考研升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一)办理程序

1、签订人事代理协议

毕业生持用人单位和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出国留学人员本科生持学校签章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出国出境申请表》(一式两份)、研究生持《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到武汉大学生就业市场武汉大学分市场(以下简称武汉大学分市场,办公地点:武汉大学人文馆负一楼)签订《个人人事代理协议》(一式两份),武汉大学分市场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主管部门意见栏及档案接收意见栏签章、注明办理出国留学等,并向毕业生发放《高校毕业生人力资源服务报到须知》。

2、办理报到手续

毕业生在2014年10月1号前,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毕业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学校保卫部发放的原件)、毕业证复印件(请用A4纸把报到证复印在毕业证复印件反面)、2张一寸照片(姓名写在背面)到武汉大学分市场办理报到手续,由武汉大学分市场代办入户手续。

(二)服务内容

协议期间,武汉大学分市场为毕业生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务:

1、办理计算工龄、出具相关档案管理证明

武汉大学分市场按政策规定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以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年为毕业生进行档案工资调整;办理出国(境)政审手续、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对择业期内变更就业单位的,协助办理就业调整手续;对要求办理调动手续的出具同意调出意见,办理档案及人事关系转递手续。

2、申报专业技术职称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本科毕业生工作一年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并签章,武汉大学分市场可代办初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硕士研究生工作三年期满、博士研究生工作当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并签章,武汉大学分市场可代办中级职称(费用不包括在人事代理协议内)。具体申报要求,请登录www.job98.com查询。

3、党组织关系管理

对用人单位无党组织或非武汉生源的毕业生,办理党组织关系接收,党员转正和党费缴纳、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4、户口管理

户口挂靠在在武汉大学分市场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协议期间由武汉大学分市场代办入户手续、享受武汉市常住户口待遇,提供户口底页复印件以及协助公安部门出具户口相关证明等。

5、提供人事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

其中:出国留学人员

出国留学期间由武汉大学分市场按政策规定办理档案工资调整和工龄计算核定等相关手续,办理出国(境)政审手续,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办理回国后档案人事关系转递手续,出国留学期间由武汉大学分市场办理党组织关系保管和封存手续;户口在武汉大学分市场管理期间由其代办入户手续,享受武汉市常住户口待遇,提供户口底页复印件以及协助公安部门出具户口相关证明等。

(三)收费标准

对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出国留学的毕业生、暂未落实用人单位选择在武汉自主择业或创业以及准备继续升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户口需要挂靠在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与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个人人事代理协议,协议期一年,收取一年的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管理费120元/年∕人和户口管理费35元/年∕人。

二、对毕业时暂未落实用人单位的武汉生源毕业生提供自毕业后两年的免费档案托管,两年后人事档案管理费按照36元/年∕人收取。

(一)办理程序

1、签订《武汉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代管合同书》

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户口(武汉生源)复印件与武汉大学分市场签订《武汉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代管合同书》(一式两份),并领取《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报到须知》。

2、办理报到手续

毕业生在毕业2014年10月1号前,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张一寸照片(姓名写在背面)到武汉大学分市场办理报到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手续。

(二)服务内容

1、就业推荐服务

毕业生登陆武汉人才网(www.job98.com)加入中国武汉人才市场求职信息库,在用人单位有需求时提供代理推荐服务。

2、档案管理

在协议期间,负责保管档案,不负责行政关系、档案工资服务,可出具因私出国(境)、考研政审及有关民事公证证明材料。

(三)收费标准

未就业的武汉生源毕业生自毕业后两年内可免收档案管理费,两年后按照档案管理费3元/月∕人收取。

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4年0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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