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为组建一支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专职科研队伍,搭建一批跨学科、高水平的研究平台,并及时建立起与综合性、研究型、创新型大学相适应的现代科研组织形式,推动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持续繁荣发展,更好地发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创新理论、服务社会的功能,现就进一步深化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更加灵活高效的科研组织形式
深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探索更加灵活高效的科研组织形式,形成更加有利于人文社会科学创新的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是适应人文社会科学快速发展的需要,也是繁荣发展人文社会科学的关键。
进一步改进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组织形式。继续完善以项目为纽带、以课题负责人为龙头、人才组合灵活、有利于激发研究人员创造性的研究组织形式。努力建立以问题为中心的科研机构组织体制,对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跨学科的集体攻关,突破阻碍研究人员有机组合和资源共享的学科壁垒、院系壁垒、学校壁垒和区域壁垒,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学校、跨地区、跨国度组合研究力量,形成机构开放、内外联合、良性竞争、优胜劣汰、有利创新的研究合作体。重点扶持一批学科综合、人员开放、资源集中、成效显著的新型联合体,推动与政府、企业、民间团体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
进一步加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研究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研究基地进行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全面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在全校科研体制改革和学术建设方面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二、推进重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实体化进程,拓展发展空间,增强发展活力
加大研究基地等重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在人、财、物等方面的自主权,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研究基地作为独立设置的实体性研究机构,要确保拥有独立的办公、实验和资料用房及设备,能自主安排科研工作、聘任、引进专兼职人员及行政和资料人员、制定内部分配政策,经费实行独立核算。
对于确有实体化运作必要的跨学科研究基地如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等重要研究机构,作为直属学校的实体科研机构予以建设。
要采取切实措施,推动研究基地等重要研究机构成为独立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深化博士生招生改革,落实教育部关于研究基地招生计划单列的要求,并在招生指标分配方面进一步落实向研究基地等重要研究机构倾斜的有关措施,创造条件扩大研究生主要是博士生的招生数量,促进基地培养高层次人才、形成合理研究梯队。
经论证和考察,需设立专职行政人员岗位的研究基地以及有关重要跨学科研究机构,设置办公室,并可设行政副职。研究基地的正副职比照学院的正副职享受相应待遇,办公室负责人享受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相应待遇。提倡聘用博士生、硕士生兼作行政秘书或学术秘书。
三、设置专职科研编制,加强学术队伍建设
要逐步推进专职科研队伍的建设。“985工程”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省以及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直属学校的跨学科研究机构可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科研编制,专职编制额数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和学校财力状况逐步落实。经过5-8年的建设,形成一支300人左右的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专职科研队伍。
专职科研编制分为固定编制和流动编制两类,因需设岗,公开竞聘,合同管理。学校给专职科研人员专门下达任务,单独考核。专职科研编制的核拨根据各科研组织的科研任务和科研业绩进行。专职科研编制使用与管理办法根据学校院(部、系)两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另行制定。
要努力提升专职科研队伍的学术水平。通过专职科研队伍的建设,形成若干研究团队,承接重大项目,产出重大成果,争取重大奖项,造就一批人文社会科学战略科学家和高素质的创新型学术人才。促进更多的学科进入国家重点学科行列,推动更多的研究机构成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要在事业、待遇、环境等方面积极创造有利于战略科学家、学术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成长的外部条件。扩大珞珈特聘教授的数量,稳定中青年学术骨干;坚持和完善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遴选制度;完善延聘与返聘制度,适当延长部分在全国有影响的学术带头人的退休时间,使之继续发挥作用;为研究基地等重要研究机构引进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利用“985工程”二期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设置“岗位教授”。
加大对青年学者的培养力度。以提高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为导向,通过设立项目、经费资助、交流培训等方式加强对青年学者的培养,壮大研究队伍,提升研究实力。
四、积极搭建跨学科研究平台,为跨学科研究的顺利进行提供有效的组织保证
要搭建新的跨学科研究平台,进一步整合学术资源,凝练学术方向,汇聚学术队伍,发挥综合优势。成立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国际问题研究院等跨学科研究机构,直属学校管理,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体制运行;可设一定数量的专职科研编制,配备必要的行政与科研辅助人员,提供相应的办公条件。研究机构的专兼职研究人员在海内外公开聘任。根据发展需要,学校及时组建新的跨学科研究机构,按照上述机制运行,为跨学科研究的顺利进行提供有效的组织保证。
各跨学科研究机构要按照现代科研组织理念,以重大项目为纽带,形成若干团结协作、联合攻关的跨学科(含文理工医交叉)创新团队,实现更大跨度、更高水平的学科交叉和融合,在学科边缘、交叉地带寻找新的学术增长点,加快培育我校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的步伐。同时也要注重集成优势学科资源,培养交叉型、复合型的新型人才。
五、理顺重要研究机构与相关方面的关系,形成良性互动、和谐发展的建设局面
要进一步理顺研究基地和创新基地的关系。研究基地和创新基地虽然具有不同的性质和定位,在建设内容和建设方式上各有侧重,但在建设目标、建设理念方面相通和互补,应努力实现良性互动、双赢发展。研究基地应成为创新基地的基础和内核,创新基地应为研究基地提供有力的条件支撑和人才支撑。
要将重要研究机构的建设与重点学科建设相结合。文科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应与重要研究机构的建设统筹考虑,使重要研究机构与重点学科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发展格局。
重要研究机构要加强与学院的沟通,与有关学院形成协调和谐、密切合作的关系。在研究学科建设、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及有关学术发展等重要问题时应共同商讨、加强协调;凡学院研究上述相关重大事宜的会议,必须有研究基地负责人出席;研究基地负责人也应主动加强与学院领导的沟通,及时通报基地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定期请依托学院的负责人参加基地的工作会议,主动争取学院的支持。要注重学术研究资源的共享和有效利用。
六、加大投入力度,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持续繁荣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撑条件
进一步加强人文社会科学管理队伍的建设。充实管理队伍的力量,不断提高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管理理念先进、具备学科专长、组织能力强的科研管理队伍,逐步形成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管理人才支撑体系。
要加大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经费的投入力度。加强科学研究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支持跨学科团队与机构的建设和重要学术人才的培养、重要学术成果的培育,为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撑条件。
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保证研究基地等各级重要研究机构建设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并按照有关财务制度严格管理,分门别类单独立帐,对经费使用不当的机构,采取减少拨款、停止拨款、限期整顿等必要的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