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职工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来源:校医院  发布日期:2017-12-25

全校在职职工: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已确定全校在职职工(按校区)门诊医药费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

二、报销时间和地点:

文理学部:1月8、9、10日  校医院5楼会议室

信息学部:1月11日  二门诊2楼会议室

医学部:  1月12日 三门诊3楼会议室

工学部: 1月15、16日  一门诊3楼会议室

 

 

此次报销医疗费的收据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0日。

报销时请携带本人校内病历、转诊单及收据(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外院就诊病历、特殊检查(CT、MRI)报告单、取药处方附联或明细单、治疗明细单。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医院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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